廣東冠豪高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對珠海基地回收濕漿渣項目進行公開銷售,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意向人報名參加,有關事項如下:
一、項目編號:HTRH2024-1112
二、項目名稱:珠海基地回收濕漿渣銷售
三、最低攔標金額:¥ 687000.00(人民幣陸拾捌萬柒仟元整)(價格均為含稅價)。
四、銷售數量
廠區(qū) | 數量(噸) | 備注 |
紅塔 | 1200 | 1、銷售數量為預估數,以合同周期實際過磅數為準; |
華豐 | 1450 | |
合計 | 2650 |
五、報價規(guī)則
報價最高者為最終成交方,低于攔標金額為無效報價。
六、本項目簽約法人主體有兩個:珠海紅塔仁恒股份有限公司、珠海華豐紙業(yè)有限公司。
七、報價方資格要求:
報價方需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注:報價方未能提供上述資質證明為無效報價。
八、報價需知
1、報價單需完整填寫單價(不能低于最低限價),并加蓋公章;
2、本項目只接受一次報價,報價最高的合規(guī)報價方為最終合作人;
3、成交方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交納履約保證金10萬元(拾萬元整),分別電匯到珠海紅塔仁恒包裝股份有限公司(5萬元)、珠海華豐紙業(yè)有限公司(5萬元),逾期視為放棄合作資格;
4、實際銷售以現場實物現狀為準,數量以我司地磅過磅數據為結算依據;
5、成交方如將濕漿渣銷售運輸出廣東省,必須向銷售方報備,否則銷售方有權終止合同,并無需賠償成交方任何損失,如因此造成銷售方損失,銷售方將向成交方提出索賠。
6、成交后合同執(zhí)行周期內,如遇國家或廣東省對一般工業(yè)固體廢物的環(huán)保政策規(guī)定細化要求,成交方需按政策規(guī)定提供相關資質證明文件給我司及政府部門備案,如無法提供或提供的證明文件未達到國家環(huán)保政策對于一般工業(yè)固體廢物的處置標準要求,已無法合規(guī)處置時,銷售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無須賠償給成交方任何經濟損失。
7、合同期限: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止;
8、其它具體條款以合同為準;
9、成交方需與珠海紅塔仁恒股份有限公司、珠海華豐紙業(yè)有限公司簽訂安全協議。
九、結算方式
成交方每車次清運時均在銷售方地磅過磅,并以銷售方磅單數量為準。憑銷售方地磅單的數量,結合合同價格核算出應付金額,將款項匯入銷售方賬戶后逐車放行。
十、報價時間、方式
時間 2024年 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8日下午17點30分止(北京時間)
報名方式 發(fā)郵件到銷售方專用報價郵箱:ghcaigou@chinapaper.com.cn,郵件主題請注明珠?;鼗厥諠駶{渣報價。
十二、履約保證金賬號信息:
戶名:珠海紅塔仁恒包裝股份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珠海金雞支行
銀行賬號:4400 1646 4410 5028 8011
戶 名:珠海華豐紙業(yè)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珠海金雞支行
銀行賬號:4400 1646 4410 5300 1515
十三、銷售方聯系方式:
銷售方名稱:廣東冠豪高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市東海島東海大道313號
聯系人:謝生
聯系電話:13802678905
廣東冠豪高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3日